物院普法

专题专栏

    物院普法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专题专栏 -> 物院普法 -> 正文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丨带你了解国家安全知识

    来源: 中国普法、国安宣工作室、人民日报、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23-04-15 浏览次数:

    2023年4月15日

    是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教育日活动主题为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

    夯实以新安全格局

    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你了解多少呢

    下面一起来深入学习吧

     

      问 :什么是国家安全?  

      早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对于“国家安全”有了一个明确的定义: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问: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问: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具体包括:

      (1)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2)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3)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6)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国家安全虽然听上去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是却普遍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一个普通公民,都有肩负保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问: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有哪些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正如中国青年报中所说的:

      “我们从来不是“局外人”。今天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事关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国家安全并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模糊概念,而是明确具体的、细微的,它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更是属于新时代青年人的一份大事业。“勤于思,善于学,敏与行,慎于言”是其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要求。”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只有国家的安全得到了保障
      
    人民的幸福生活才能有保障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