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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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工会工作相关制度的建设与实施;
  2.负责工会工作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3.负责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分工会开展工作;
  4.负责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监督检查学院“两代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与执行;
  5.负责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组织教职工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文体活动;
  6.负责学院工会会员的福利发放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职工慰问与送温暖活动;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妇女、儿童有关工作(含维护女职工权益、小儿医疗统筹、职工小孩入学等);
  9.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11.负责相关材料的撰写与上报;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