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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体检(第一批)公告

来源: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5-07-02 浏览次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告》要求,现将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体检(第一批)环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575日(周六)上午7:40

体检集中地点: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门口广场(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聚贤路8号)。

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7:4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按时到达集中地点统一乘车到医院参加体检。对证件不齐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的 30 分钟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不能择日或另选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招聘单位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项目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在体检当天由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怀孕的,应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医疗机构确认、我院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并请于202573日(星期四)17:00前联系我院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体检结果由学院统一领回,本人不能领取。

(三)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取消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体检资格,不予聘用。

(四)体检不允许考生亲属陪同跟随。

(五)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和相关身份信息,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

(六)考生参加体检时请勿携带无关物品,轻装参加体检。

(七)本方案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八)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用。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7752926666

附件: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人员控制数体检(第一批)人员名单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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