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名称 | 收费单位 名称 | 单位 性质 | 收费 项目 | 收费 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 依据 | 备注 |
1 |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 本级 | 事业单位 | 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为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故障诊断与监测装置、大学英语专升本模拟试题开发等提供技术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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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 本级 | 事业单位 |
宣传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为叉车和电工等特种设备工种、民用无人机操控执照培训培训提供宣传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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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 本级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服务、货物等项目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 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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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 本级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服务、货物等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 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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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 本级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服务、货物等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 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 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 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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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 本级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 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 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 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清 理规范工程 建设领域保 证金的通 知》(国办 发〔2016〕 49号)住房城乡建 设部、财政 部《关于印 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 〔2017〕13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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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 本级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服务、货物等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 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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